数据加载中,请稍候...
会员中心加入收藏设为首页帮助中心

历史谜案:北宋女僧道安诬徐铉强奸案

核心提示:《宋史》中,至少有两处,都提到了淳化二年(991年)的庐州女僧道安告徐铉强奸一案。这两处,分别见之于《宋史卷二百九十三列传第五十二》的《王禹偁传》与《宋史卷四百四十一列传第二百》的《徐铉传》。

  徐铉、王禹偁均为我国历史上的文化名人。前者,为此案的主角之一,更是一位文学家、书法家,同时还是北宋时《说文解字》一书的修订与作序者。而王禹偁则为宋代著名诗人、散文家,同时,也是这一案件的间接受害者。

  这件案子虽涉及到了两位历史上的文化名人,但缘由经过却记述不详,给读史者留下了不少的疑惑。

  《王禹偁传》中如此记载这一案件:淳化“二年,亲试贡士,召禹偁,赋诗立就。上悦曰:‘此不逾月遍天下矣。’即拜左司谏、知制诰。是冬,京城旱”,禹偁上宋太宗疏,“未几,判大理寺,庐州妖尼道安诬讼徐铉,道安当反坐,有诏勿治。禹偁抗疏雪铉,请论道安罪,坐贬商州团练副使,岁余移解州”。

  《徐铉传》中则记载:“淳化二年,庐州女僧道安诬铉奸私事,道安坐不实抵罪,铉亦贬静难行军司马”。

  《宋史》之记述中,自相矛盾的地方很多,但我们比较这两段简语记述,还是可以找到一些共同点的:

  其一,案发时间一致——淳化二年(991年)。《王禹偁传》中则更具体,为是年“冬”。

  其二,主角一致——道安与徐铉。

  其三,定性或说法上一致——“诬讼徐铉”、“诬铉奸私事”,都用到了一个“诬”字。

  其不同点是,道安的抵罪与否问题。

 数据加载...

 评论加载中...
关于:历史 北宋 女僧  的热门文章
欢迎使用聚合网会员留言系统
×
我是本频道小编,有事您Q我,我QQ:75755541
不良信息举报 - 客服电话:0311-85925011 - 站长信箱:master#joohe.com - 责任编辑信箱:editor#joohe.com - 给聚合网提意见
关于我们 - 免责声明 - 友情链接 - 广告服务 - 英才招募 - 联系我们 - 站点地图
聚合科技旗下网站:58大卖场 聚合网 ®版权所有 ©2006-2008  冀ICP备08101234号

本站法律顾问:河北蓝天联合律师事务所苗培律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