类似的新闻我们《教育周刊》做过,如《高校招办主任的权力究竟有多大》等。您在网上搜索这个标题就能找到。既然博客比新闻纸更自由,更敢说话,我就在此坦诚地与您交流。
□“我的成绩不够,能不能交钱上大学。”
解析:提出这样问题的人要么是道听途说“使钱”办成了事,要么是对高招政策的了解尚停留在20多年前。
所谓的“多交钱上大学”,可能指的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国家实行大学收费“双轨制”。双轨制规定规定,可以从参加统一高考的考生中招收少数国家计划外的委托培养生、自费生,这样,一向由国家统招的高考制度,变成了不收费的国家计划招生和收费的国家计划外招生同时并存的“双轨制”。但是,双轨制时招收的“自费生”也是有分数限制的,比公费录取的一般只低几十分(多数是20分)。1994年,国家宣布高考招生不再区分统招和自费两种计划形式,改变学生上大学费用由国家包下来,毕业时由国家包安排工作的做法。同时建立相应的奖学金、贷学金以及专项奖学金制度,逐步建立学生上大学自己缴纳部分培养费制度。这就是一般说的“招生并轨”了。我们不研究这个政策。我只是回答:成绩不够,交钱也不能被录取为国家计划内的指标所录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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