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、农林类 本科控制分数线652分,专科546分
10、畜牧兽医类 本科控制分数线605分,专科374分
11、烹饪类 本科控制分数线383分,专科324分
12、化工类 专科控制分数线475分
13、医学类 专科控制分数线368分
14、学前教育类 本科控制分数线639分,专科413分
录取工作分批次进行,录取的顺序依次为本科提前批(A、B)、本科一批(A、B)、本科二批(A、B)、本科三批、专科提前批、专科一批和专科二批。7月8日开始,8月21日结束,具体安排如下:
批次 录取时间
本科提前批A 7月8日至11日
本科提前批B 7月12日至15日
本科一批A 7月16日至19日
本科一批B 7月20日至23日
本科二批A 7月24日至27日
本科二批B 7月28日至31日
本科三批 8月1日至7日
专科提前批 8月8日至11日
专科一批 8月12日至16日
专科二批 8月17日至21日
省教育考试院提前广大考生注意,每批次第一志愿录取时不降分,一志愿录取后如仍有缺额计划或院校新增加招生计划,进行征集志愿录取(加试或自测的艺术类专业不组织征集志愿);征集志愿(本科三批第二次征集)录取时,生源不足的院校有降分录取的可能,允许不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填报。征集志愿时,考生要按每批规定的时间填报,考生填报志愿须认真,一经本人确认上报后,不得再变更志愿。按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不论报到入学与否,均不得转录他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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