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国藩十分清楚“由俭入奢易,由奢入俭难”的道理,虽然后来官越做越大,但一直要求家人生活俭朴,远离奢华。他自言:“予自三十岁以来,即以做官发财为可耻,以官囊积金遗子孙为可羞。盖子孙若贤,则不靠父辈,亦能自觅衣食;子孙若不贤,则多积一钱,必将多造一孽,后来淫佚作恶,大玷家声。故立定此志,决不肯以做官发财,决不肯以银钱予后人。”他在京城时,见到的世家子弟都一味奢侈腐化,挥霍无度,因此不愿意让自己的子女来北京居住。他让他们住在老家,门外也不能挂“相府”、“侯府”的匾。
他给儿子曾纪泽的信中说:“世家子弟,最易犯一奢字、一傲字。不必锦衣玉食而后谓之奢也,但使皮袍呢褂俯拾即是,舆马仆从习惯为常。此即日趋于奢矣,见乡人则嗤其朴陋,见雇工则颐指气使,此即日习于做矣。……京师子弟之坏,未有不由于骄奢二字者,尔与诸弟其戒之,至嘱,至嘱。”
他对女儿的要求也同样严格。在家书中他告诫几个女儿:“衣服不宜多制,尤其不宜大镶大缘,过于绚烂。”
曾国藩自己的生活也相当简朴,传说他在吃饭遇到饭里有谷时,从来不把它一口吐在地上,而是用牙齿把谷剥开,把谷里的米吃了,再把谷壳吐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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