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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历史上的贞女与荡妇(组图)

核心提示:自周朝起,针对女人的贞洁制度始有雏型。周朝以后,女子殉节更是逐渐畸形地变异成“美德”。 如果说殉节是一种吞噬妇女灵魂与生命的戒律,那么,追寻历史,可得知,此“吃人”戒律自宋代开始胃口大开,于元明达到高潮。

  还有一本叫《温氏母训》的书认为,“少寡不必劝之守,不必强之改。只看晏眠早起,恶逸好劳,忙忙地无一刻空闲,此必守志的人”。也就是说,寡妇若是身体勤劳,守寡的念头才会专;如果有半点偷闲,就不会守寡了。

  自古史书都是男人写的,写男人的。史书中所提及的女人,也都是根据男人们所谓正统的尺度去衡量、评价的。西汉刘向作《列女传》,是为了垂戒后世,希望女人们都遵守“妇道”,主张“避嫌别远,终不更二”。他为之作传的女子有贞女、孝妇、贤母等等,选择对象还是比较宽泛的,并不只局限于节烈女子。

  后来可就不行了!《后汉书》为才女蔡文姬立了传,就有后世人大骂,说不该把一个三嫁过的女人写来玷污青史。我以为,这真是太不讲道理了!蔡文姬三嫁,是她的私生活,与她的文学成就无关。如果说,蔡文姬不该被列入史传,那么,诱拐了寡妇卓文君的司马相如也不该被列入史传!唉!自古以来就缺乏对妇女的尊重,这就是我们中国的文化啊!

  宋代后,受程朱理学的影响,正史中的“列女传”基本上都变成“烈女传”了。满篇记载的尽是守节教子的贞妇、抱着牌位成婚守节终身的贞女、为未婚死去的夫婿绝食殉节的烈女……

  明史《列女传》中记载,妇女孔氏,尚未嫁到夫家,丈夫便死了。孔氏欲往殉之。她的母亲不许女儿做此荒唐的事情,她就绝食七天,以示自己的殉夫之志。母亲强迫她喝些饮料,推拉之际,一对蛾子碰巧落入杯中淹死了。孔氏说,连虫子都知道我的心意,唯独母亲你不谅人。母亲无奈,悲伤地裁制素衣缟裳,眼睁睁看着女儿送死。孔氏辞别舅姑,然后上吊自尽了。

  山阴公主有三十个面首

  尽管受到来自整个社会的性压迫,但回顾历史,历代广大妇女同胞们还是守规守矩的,并真的以为持贞守节是自己应尽的本分。然而,和任何事情一样,有好的就有坏的,有贞节烈女也有荒淫荡妇。有压迫就有反抗嘛!

  以明朝来说,妇女守贞虽是世风,但不守节而再嫁的寡妇也有的是。

  明武宗时有个叫马昂妹的女子,丈夫死后又嫁了人,还怀了孕。因其美貌,被人在武宗面前提起,武宗就将她迎入宫内,做了爱姬。许多大臣纷纷向武宗进谏,说“失了节的妇人居然宠夺宫禁,必是个天生尤物;这种失了身的女子,绝不可再要”!“一般平民人家尚且以娶再醮妇人为耻,何况万乘的君主,哪里可以娶已失身的妇人”!什么贞节不贞洁!进谏归进谏,谩骂归谩骂,谁能把人家皇帝和皇帝的爱妃怎么样!

  人们都以为,唐代的“大周”皇帝武则天是最不守妇道的,不仅敢吃“牝鸡司晨”这个大螃蟹,还敢和那些个男皇帝们较劲——他们有三宫六院,女皇俺也得纳几个清俊漂亮的男儿在身边伺候着!传说她老人家有好些个“面首”,比如薛怀义,比如御医沈南缪,比如张易之、张昌宗兄弟。

  (大名鼎鼎的武则天的“面首”薛怀义)

  殊不知,纳“面首”之举并不是武则天的首创,而是南北朝时期南朝刘宋的山阴公主的发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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