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平行志愿”在客观上增加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选择范围,有利于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,提高了志愿填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;有利于妥善处理分数与志愿之间的矛盾,减少高分考生落榜情况;有利于避免高校生源 “撞车”或“断档”现象。
在此要提醒考生的是,推行“平行志愿”,并不能完全化解填报高考志愿的风险,而只是能减少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风险。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表示:“过去是对每一批次线上的考生先看志愿再看分数,现在是既看分数又看志愿。”实行“平行志愿”后,也就相当于考生一次选择了三个或五个第一志愿。这就扩大了考生的选择范围,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难度,可以有效地提高考生的录取率。对于那些未被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的考生,还可再参加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,被高校录取的机会也随之大大提高了。
“平行志愿”对于院校来说,虽都是第一志愿,系完全平行,但对考生来说,还是有严格的顺序。因而,应适当拉开差距,各个“平行志愿”间有梯度,而且必须要有一所学校保底,才能确保命中一个。同一层次的学校不宜一起报,这样容易一起落榜。“平行志愿”的排序有先后顺序,排序上的先后就是检索投档的顺序。填报志愿时,考生应将自己最希望就读的院校排列在“平行志愿”的最前面,以增加录取的几率。
拓展高考公平与考生权益的双轨路径
众所周知,高考之所以长期以来被公认为是相对最具公平性的考试,有着广泛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,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它始终遵循着较为严格的“分数面前人人平等”的录取原则。但同时我们也理应看到,在为方便招生管理、保障高校利益需要而设置的“志愿优先”招生方式下,“(第一)志愿优先”实际上成为首位的录取原则,在不同的志愿之间,其实并无分数的平等。如此一来,基于考分的选择权,考生实际上受到相当大的制肘,集中体现在:考生一次只能填报一个第一志愿,接受一所大学的遴选,相应地,也就只有一次选择大学的机会,所谓的“第二志愿”往往成为“摆设”。随之而来的不良后果令人为之侧目,一方面,大量高分考生因第一志愿填报失误,不得不“高分低就”或者干脆“高分落榜”;另一方面,由此也引发了个别的暗箱操作和交易,从而毁损了高考的信度和效度。
浙江高考录取方式的改革,在一定程度上改进和深化了基于分数平等的高考公平以及考生权益。从“以人为本”的理念角度来透析,“志愿优先”的录取方式已经有些不合时宜,想想看,高分考生不能充分自主地行使自己的选择权,却有可能高分低就,勉强去一个不理想的高校,这该是一种怎样的无奈啊!而冲破了传统思维定势的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”则以人为本,既不唯分数,又不唯志愿,而是两者之间纵横相错,经纬交织,圈设出一个合理适宜的维度,给予考生更大的选择空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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