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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朝皇帝摧残大臣的毒刑

  皇帝跟草野小民隔着几重天,故因皇帝动怒而掉脑袋的人自然大多是他身边的大臣。在古代,地方官吏豪强杀死一个百姓,如同捏死一只蚂蚁,故百姓又有“蚁民”之称,而皇帝杀掉一个大臣,也如捏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,这些满身文武艺的可怜的大臣,在可以随意杀人的皇帝面前,也只能算是“蚁臣”而已。这些为皇帝老爷打工的“蚁臣”,稍不如主子的意,便要遭到鞭笞杖责,毫无做人的起码的尊严,并且随时都有丢掉性命的危险。

  皇帝们既然可以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,一不高兴便把臣僚宰掉,更可以随时随地对他们进行责罚。他们责罚臣僚,除了给其加上一个罪名,交司法部门处置之外,最常用的手段,便是亲自抄家伙或令左右狠狠揍人一顿。而揍人时最常用的要数棍棒了。皇帝老爷在朝堂或宫内用棍棒责打臣僚,名曰“廷杖”。

  廷杖之刑,可谓历史悠久。早在汉代,一些皇帝老爷就爱用此刑责罚大臣,不过,这些皇帝大多是龙颜大怒,或是杖杀有罪的朝臣官吏以杀一儆百,或是对有过的朝臣杖责一通,以示薄惩,可谓即兴而为,偶尔用之。到了明代,廷杖竟渐成制度,被皇帝老爷当作一种惩罚大臣的常规手段。而被廷杖的朝臣,虽然多能保命,但受刑时的惨状,却实在令人睹之怵目,闻之惊心。

  《明史·志第七十一》载:“廷杖之刑,亦自太祖始矣。”可见,明代廷杖渐成制度,应归功于明太祖朱元璋。洪武八年(1375年),刑部主事茹太素上书陈述时务,洋洋洒洒写了一万七千字。朱元璋让中书郎王敏读给他听,听了半天没听出说的啥名堂,越听心里越烦,终于大怒,不等王敏读完,便令人把茹太素召来,当面斥责一通。但只是奏书写得太长,又捏不出什么罪名,余怒未消的朱元璋便令左右把茹太素按倒在朝堂上,用大杖狠揍了一顿,以消胸中怒气。《明史·列传第二十七》对茹太素挨杖一事有简要记载:“(茹太素)陈时务累万言,太祖令中书郎王敏诵而听之。中言:‘才能之士,数年来幸存者百无一二,今所任率迂儒俗吏。’言多忤触。帝怒,召太素面诘,杖于朝。”茹太素几次获罪,又几次蒙朱元璋赦宥,但后来还是坐罪而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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